今年3月底之前,无论个人或者组织要申办网站,都要经过严格的信息核验,并且网站负责人需现场拍摄统一照片作为核验材料留存。此外,工信部还明确,个人可以办网站。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披露。其中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根据该文件,网站负责人本人需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同时,网站负责人需现场拍摄彩色正面免冠照作为核验资料。
此外,这一试行方案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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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February 24, 2010



